幸福的婚姻就像花一样,它只有受到阳光雨露的浇灌才能开出幸福之花。要想婚姻和谐,夫妻双方要相互满足这五种心理需要。
1.尊重的需要
人的自尊心从小就有,一旦受到损害,便会痛苦不已。如果受到尊重,则会感到欣慰和满足。如果连尊重的需要都没有获得,那么夫妻双方就不可能过上和谐幸福的生活。夫妻间的相互尊重、信赖,是深化爱情和事业成功的基本保证。
2.自主和表现的需要
自主是一种能动性的表现,也是一个人能力的体现。婚姻中不是一个人照顾另外一个人,也不是由哪一个人来承担一个家庭。婚姻需要两个人共同去巩固,所以夫妻双方都要学会自主去承担和建设家庭。
3.交往的需要
在婚姻中夫妻双方应该充分尊重对方的社交,因为这是他个人的成长途径。那种不准爱人与他人交往的做法,不但不能保证爱情的专一,还会破坏对方的心理平衡,对家庭生活感到厌倦,对爱人产生反感,其结果只能使婚姻破裂。
4.爱好和感情的需要
爱好和兴趣是生活的情趣,这会给自己的伴侣带来喜悦和轻松。每个人的爱好不同,应尽可能满足对方的心理需求并为对方提供方便。感情的需要以爱为中心,持久的爱会使对方得到最大的心理满足。否则,失落感便会油然而生,不满、烦恼、怨恨也会接踵而至。
5.宣泄的需要
夫妻在一起生活难免会磕磕碰碰,心里不痛快时总想找人诉说一番。这种宣泄的对象当然是自己的爱人,夫妻均以对方为宣泄的最佳对象。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应责备对方心胸狭窄,或嫌对方唠叨。而应主动接受对方的宣泄,并进一步劝慰、疏导,排解其内心的痛苦,使对方从内心矛盾中解脱出来,建立新的心理平衡。